为进一步加强春季校内安全稳定工作,落实校园综治防控和安全保卫各项任务,确保春季校内安全稳定,按照校委对安全保障工作的指示要求,现将春季安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做好安全防范检查工作。各科室配合管理服务科做好安全检查,离校前确保办公室、教室、学员房间门窗关好、电源关闭,防止电器空转、灯具长明、门窗漏雨等问题发生。
二、楼内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。校内实施封闭管理,无关人员禁止入内,对确需进入的来客,安保人员应做好问询登记后方可进入。
三、认真做好安全巡查工作。安保人员要按时进行安全巡视检查,检视校园重点部位,重点加强治安防盗、春季防火工作,做好校园周边和楼内门窗检查,妥善处置各类安全隐患,发现问题,及时响应并上报。
四、严格落实安全保卫岗位责任。安保人员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,按时值岗,保持通讯通畅,不得擅自脱岗、逃岗,否则一经发现,将追究违反规定人员相关责任。
五、各级管理人员要做好安全督促检查,如遇特殊情况,须及时上报。
特此通知。
管理服务科
2023年4月3日